宁科〔2018〕325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科技局,各高新(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省政府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6号),以及《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根据省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理事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组织我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纳入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大仪平台)网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区域内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管理单位纳入省大仪平台,督促已入网的管理单位更新完善相关信息,持续提高科研仪器开放总量和质量。
一、入网对象
1. 需入网的管理单位
(1)政府支持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其中省科技厅立项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
(2)部分纳入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序列管理的依托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
(3)市属科研院所(名单详见附件3)。
2. 入网仪器
主要包括利用财政资金购置的单台(套)价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的科学仪器设备。
二、入网流程
管理单位登录省大仪平台网站(http://www.yqgx.org)—注册“仪器拥有单位”账号—网站管理员审核通过—“用户中心”—“仪器设备”—“添加仪器”—录入仪器信息并提交。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需逐台录入系统。
三、制度完善
已完成入网工作的管理单位参照国发〔2014〕70号文,制定和完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管理制度。已制定相关制度的管理单位,在省大仪平台网站中录入相关信息。录入流程:“用户中心”—“管理制度”—“添加政策”—录入相关信息。
四、有关要求
1. 各管理单位于11月15日前向市科委提交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情况统计表(附件4)。表格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一并报送。
2. 省大仪平台建立了QQ工作群(835087929),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3. 省联系人:丁小龙 025-85485872
龚美娟 025-85485860
市联系人:程 丹 15852928665 545561220@qq.com
张 欢 025-68786297
4. 材料报送地址:
玄武区成贤街118号科技中心6号门608室
附件:1. 省科技厅立项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2. 入网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名单
3. 入网市科研院所名单
4. 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情况统计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