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8〕6号)文件要求,现就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新时代先锋”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扣中心大局,在“对标找差真抓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争当先锋、争创佳绩,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通过开展“新时代先锋”行动,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比学赶超争一流,奋勇争先当先锋。一是争当对党忠诚的先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争当改革创新的先锋。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21”战略,深化“两落地、一融合”,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作出新贡献。三是争当为民富民的先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深入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日常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四是争当基层治理的先锋。坚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把好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五是争当苦干实干的先锋。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弘扬艰苦创业、求真务实的作风,立足本职、埋头苦干,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六是争当清正廉洁的先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具体办法》,深入查摆和解决“四风”问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永葆共产党人本色。
二、主要内容
“新时代先锋”行动在全市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开展,结合实际重点实施“六大行动”。
1.先锋意志锤炼行动。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用好红色教育资源,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发挥组织生活会“大熔炉”作用,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创新方式方法,完善主题党日活动,推广“党员政治生日”“党课名师”“我是党课主讲人”等做法,打造一批“最佳党日”“精品党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建立规范统一的基层党组织生活记录本和党员活动证,实行全程记实管理,推动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
2.先锋头雁培育行动。紧紧抓住带头人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多渠道选优配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分层分批开展培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意识强、组织能力强、发展本领强、作风纪律强的“四强”型带头人队伍。推行“书记讲坛”“先锋学堂”等做法,组织基层书记台上讲、台下比,相互学习、加强交流、共同提高。加大面向村、社区书记(主任)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力度,逐步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津贴做法,规范社区二级居民党支部书记的电话、交通等补贴,形成正向激励效应。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体系,明确工作清单,强化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管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不称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调整力度。
3.先锋堡垒提升行动。认真落实中央制定的党支部工作条例,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特点,对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好”要求,推行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激励先进、整顿后进、带动一般。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每年开展一次,由各区委、市委各系统工委、市各直属单位党委组织实施,主要以政治功能、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制度落实、保障机制、纪律作风,以及工作创新、业绩评定等情况为依据,进行综合考评、确定相应星级。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使全市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基层党组织分别达到10%、40%、30%以上。同时,根据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情况,每年按5%-10%的比例,倒排一批软弱后进基层党组织,开展整顿提升。
4.先锋岗位建功行动。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创新载体活动,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以及应对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农村、社区,重点落实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户挂牌、党员代办等制度;在国有企业和“两新”组织,设立党员责任区和党员攻关小组、争创党员先锋岗;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设立“共产党员服务窗口”,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在机关事业单位,深化党员承诺亮诺、作风评议等活动,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大力推广党员经常规范佩戴党员徽章,党员在参加党员大会、党代表大会等党内重大活动和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党内关爱等活动时佩戴党员徽章,提倡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在工作时间佩戴党员徽章,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在岗工作时须佩戴党员徽章。
5.先锋公益深化行动。推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深化网格化党建,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业委会、物业公司和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的有效引领,探索开展“红色物管”。深入开展以“志愿服务走在前、服务社会做在先”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志愿服务行动,引导党员带头弘扬志愿精神、参与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奉献社会。认真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党员志愿者登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根据党员岗位特点、能力特长、居住地域等,组织各类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开展政策宣传、法律咨询、矛盾调处、创业就业、扶贫济困等志愿服务,做到工作在单位、生活在社区、奉献双岗位。建立完善党员志愿服务积分管理、综合考评等有效机制,把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情况作为民主评议、评先评优重要依据,激发党员内生动力。突出线上线下相结合,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反映社情民意、解决群众诉求、调处矛盾纠纷,主动正面发声、传递正能量。
6.先锋榜样引领行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富有特色、成效明显、群众认可的基层党组织,加大宣传激励力度,选树一批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党员教育实境课堂,打造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特色品牌,推广一批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挖掘一批身边的党员典型。市级层面,每年评选表彰“新时代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50个 (名 ),使各项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追有方向、赶有目标。坚持抓点带面,像抓经济带、产业带建设一样,创建一批党建工作示范带,各区、江北新区要形成一条特色鲜明、覆盖各领域的基层党建示范线路,引领全市党建工作整体提升。
三、组织保障
1.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计划,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指导,精心组织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新时代先锋”行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开展“新时代先锋”行动作为重要项目,靠前指挥、直接指导、带头参与,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强化分类指导。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区分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不同情况,按照有利于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取得实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开展”新时代先锋”行动的具体内容、任务和措施,力求使各类党组织和不同群体党员在行动中各有侧重、各具特色。
3.严格督查考核。各级党委(党组)要采取深入调研、定点监测、随机抽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强督查指导。要把督查指导的重点放到基层、放到党支部,深入了解“新时代先锋”行动的情况和实际效果。要把组织开展“新时代先锋”行动的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方面,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问责。
4.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新时代先锋”行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任务举措,及时总结宣传基层的特色做法、经验成效和典型案例,扩大社会影响面,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有力推动“新时代先锋”行动深入开展。